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健 曾磊)近日,随着被执行人张某和何某将28000元标的款(借款本金、利息等)交由申请执行人许某,意味着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民间借贷案执行完毕。
2019年11月,张某和何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许某借款3万元,何某在偿还了4800元本金后未再还款。许某在索要借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和何某诉至法院。案件生效后,张某和何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许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和何某,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并多次躲避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许某提供的线索,在交警部门协助下,执行法官依法扣押了张某名下的一台小轿车。张某遂于近日履行了还款义务。随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其车辆的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