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伦波)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日常的看病钱、紧要关头的救命钱,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为切实维护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医保基金流失,日前,郴州中院联合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追偿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意见》),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与司法审判执行的有效衔接,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筑牢医保基金防护墙。
《意见》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十八条。首先,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分别明确了涉医保基金案件相关材料、信息的推送事宜,构建了全流程信息共享机制,以信息共享提升追偿工作效率。其次,从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诉服专窗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涉医保基金的垫付、追偿和执行案件的司法程序衔接规则,以优质高效司法保障提升追偿效果。再次,从建立联系会议机制、统一涉医保案件执法司法尺度、开展联合培训、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联动执行评估机制等,建立起了强化医保基金追偿的多层次协同治理体系,有效凝聚合力提升长效治理效能。
郴州法院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抓好《意见》规定执行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医疗保障等部门携手努力,推动切实减少侵害医保基金行为发生,用法治力量筑牢医保基金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