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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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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慈利法院先予执行守护群众“脚下权益”

    执行现场。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丽君)10月17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启动先予执行程序,高效清除了阻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及时恢复了道路畅通,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全程见证执行过程。

  原告胡某是岩泊渡镇某村村民,其日常通行的道路源于2002年的一份“邻里约定”:当年为解决出行难题,胡某提出个人出资修路,经村委会协调,与道路途经的行溪村5组、6组村民达成协议,约定道路从孙某等两人的田边、地边通过,修路费用由胡某承担。该协议经村民签字、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20余年来,这条道路不仅是胡某的“生产路”,也成为了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然而,2024年8月,孙某等两人违反协议,以土地权属为由破坏路面、堆放石块堵塞道路,导致道路中断。胡某多次沟通无果,村委会、镇政府先后3次调解均未能解决问题,孙某等人拒不清理障碍物。2025年9月30日,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

  岩泊渡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知相邻通行权事关民生,若等待判决生效可能延误农时。法官第一时间进行实地勘验,核实协议情况、固定证人证言,记录道路堵塞现状;先后两次组织调解,从协议效力、邻里情谊、违法后果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仍遭到孙某等人拒绝。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裁定孙某等两人立即排除妨害、恢复道路畅通。裁定送达后,被告仍拒不履行,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法院提前制定详细方案:组建20余名干警的专门执行队伍,明确分工;联动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协助开展疏导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现场见证监督,确保执行公开透明。

  10月17日清晨,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动用挖机进行作业,干警分工协作清理石块。经过近两小时的施工,道路恢复畅通。“路通了,我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胡某激动地向干警道谢。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此次执行既展现了司法力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这起纠纷的成功执结,是慈利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近年来,针对相邻通行、宅基地等邻里纠纷,法院建立了“调解优先、快速响应、急案急办”的工作机制:适宜调解的案件联合村干部源头化解,涉及民生紧迫需求的案件运用先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对拒不执行的行为坚决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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