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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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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协作成功扣押工程船 兑现当事人“真金白银”

    涉案工程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柯 张俐)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联合武汉海事法院,成功扣押一艘涉案船舶,妥善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邹某系某采砂船所有人,因资金周转困难,2017年1月15日、2月10日向熊某借款共计1040050元,口头承诺用船舶作为担保。邹某为规避巨额债务,与黄某合谋将船舶所有人变更。2017年12月29日,熊某与邹某、黄某协商签订了还款协议。之后,邹某、黄某未如约支付欠款。2022年11月,熊某将邹某、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104005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2023年4月7日判决邹某偿还熊某借款1040050元及相应利息,黄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邹某、黄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常德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邹某、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23年12月,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中,未能查明涉案船舶停靠位置,故未扣船。8月26日,在得知船舶停靠在沅江,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同时与武汉海事法院取得联系。

  “是我的船,你们谁都不准扣!”“我还在租赁期内,你们没有权利扣押!”……由于被执行人邹某、黄某欠多方债务,执行现场遭遇多名案外人激烈阻挠,扬言要破坏船舶发动机等设备,场面一度失控。

  面对复杂局势,执行干警沉着应对,在双方交涉时,他们发现了突破口,3名自称系船“股东”的案外人并未在船舶登记簿上登记。执行干警便现场释法明理,告知他们船舶系特殊动产,以登记原则为准,船舶登记簿上仅有黄某名字,其物权主张应当另行提起诉讼进行解决。经反复沟通,3名“股东”主动下船。其他“租户”情绪激动,对执行干警暴力抗法。危急时刻,当地公安机关反应迅速,当场控制并带离了闹事的两名“租户”。

  随着船舶进入安乡港,此次联合扣押行动也圆满落下帷幕。安乡法院将以更实举措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更强担当捍卫司法权威,切实让“一纸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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