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肖莉君)9月7日,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游家村九旬老人唐某翠的赡养问题终于尘埃落定,在该村“法律明白人”志愿者龙开军和律师刘衍雄的耐心调解下,老人的两个女儿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这桩压在老人心头的烦心事,在家门口得到了妥善解决。
唐某翠的老伴已过世,育有两女。大女儿63岁,随子女在长沙生活;二女儿62岁,外嫁邻村。随着老人年事渐高,日常起居照料成了难题。姐妹俩多次因赡养责任分担争执不下。志愿者龙开军和刘衍雄得知情况后,多次上门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姐妹俩达成共识,让老人安享晚年。
近年来,绥宁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发扬“枫桥经验”,秉持“矛盾不上交,服务在基层”理念,通过培育“法律明白人”志愿者队伍,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2022年10月,绥宁县率先成立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从全县235个村(社区)选出村“两委”干部、“五老人员”(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组成法律服务队伍,目前已发展会员734名。该协会通过举办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培训班、交流联谊会、配发《“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法律服务指南》《绥宁县司法局“为民办实事”人民调解案例汇编》等方式,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服务能力水平。
建成县乡村3级组织体系,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在全县17个乡镇各设一个分会,每个村(社区)各设一支志愿法律服务小分队,共235支志愿法律服务小分队。依托各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成235个志愿法律服务站,积极推广“志愿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模式。服务站免费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代书法律文书等5项志愿法律服务活动。
创新推出“调纠比”机制,以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名义每月统计、公布地方调解案件数与纠纷总数的百分比。通过公布调纠比,激励志愿者比贡献创业绩。同时,联合17个乡镇人民政府与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签订购买调解服务合同,以志愿者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1:2的支付比例,以每案300元的标准向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支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