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艾京昆 通讯员 张译尹 欧佳华
近日,凤凰县街头的一道新风景悄然形成:共享电动自行车整齐排列在人行道指定区域,以往横亘在盲道、挤占机动车位的乱象已不见踪影。这一转变,源自一场检察机关与多部门联手开展的“有序出行”治理行动。
作为便捷、绿色的短途出行方式,共享电动自行车近年来迅速融入小城生活,有效打通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了交通压力,但随之而来的乱停放、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等问题,也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新难题。
去年9月,凤凰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转交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加强共享单车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至凤凰县检察院。该院迅速响应,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立案调查。
“我们通过现场走访、人员访谈、调取书证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调查,发现辖区内700余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和50多个停车点位,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监管,出现了3类突出问题:车辆停放混乱严重侵占公共空间、部分点位规划不合理占用盲道,以及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屡禁不止,这些都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实实在在的影响。”
今年5月,凤凰县检察院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议,逐一厘清监管职责和履职边界,并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6月,该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同时将建议抄送县人大,推动监督合力形成。
一场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随之全面展开,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与执法,对违规搭乘等行为及时劝导和处罚;相关职能部门优化停放点位布局,重新选址以避免占用盲道;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配合整改,陆续置换老旧故障车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检察干警也走进校园和社区,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截至目前,凤凰县辖区内已累计更换共享电动自行车400余台,清理并重新规划了4处不合理占用盲道的停车点位。凤凰县检察院还督促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推动运营企业建立车辆维修检查台账、完善实名认证及人脸识别技术等措施。
如今,穿行在凤凰县城区,以往杂乱停放的单车变得整齐有序。街道清爽了,市民出行更加安心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