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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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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赚不赔”的种植园?
当心!你可能在
给骗子“浇水施肥”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罗丽芳)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018年10月26日,被告人王某成立了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并在公司无任何实际经营项目的情况下,对外宣称公司主要经营果园种植,并组织投资者去虚构的公司果园种植基地参观,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活动。  

  经湖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共计向165名不特定投资者集资金额259万元,支付利息及回扣20.48万元,未兑付集资本金,集资损失238.52万元。2024年10月16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涉农、新能源等项目领域,一些企业或个人打着“项目投资”“入股分红”等旗号,以高利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本案中被告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组织投资者参观虚构的公司果园种植基地,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利息,让投资者误以为项目可靠、回报有保障,以此吸引投资者参与,导致广大投资者上当受骗。法院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对“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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