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赛 刘泽佳)“在他的努力下,经过双方协商,以和解结案,我们很快获得了高额的赔偿,让我们的生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近日,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湘潭岳塘区人民法院。这都源于易家湾法庭庭长段凤皇办理的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李师傅(化名)在工作时意外摔倒导致头骨多处骨折引发颅脑重型损伤,一个月就花费了10万余元医疗费,后陷入植物人状态。家中本就拮据,妻子身体也不太好,唯一的儿子只得辞职在家照看父母,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药费。李师傅是退休后从事搬运工作,所受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事故现场又无监控记录,难以确定责损。家人只能将雇主告上法庭,诉请雇主先行支付医疗费20万元。
承办法官段凤皇接到了原告方代理律师的电话,要求先予执行医疗费,以确保李师傅能正常接受治疗。段凤皇第一时间联系到被告某物流托运站经营者,了解到雇佣单位已代为支付了治疗费用10万元后,在积极筹款支付后续医疗费。然而,李师傅仍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发展尚难预计,赔偿费用也难以确定,若先予执行对该单位采取保全措施,有可能激化矛盾。
对此,段凤皇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开展调解。一边向李师傅一方进行安抚、慰问。一边向雇主一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物流托运站经营者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后续赔偿义务,且为李师傅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也能减轻部分负担。最终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对李师傅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一次性了结。
协议签订后3天内,赔偿款项全部支付到位,原告方自愿撤回起诉。法庭还依法免收了原告方的案件受理费。这就有了开头李师傅妻子向法院致信感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