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刘国平:
当好“守门人” 精耕“责任田”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见习记者 李迅
如今,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正发挥着愈发关键的作用,他们参与辅助决策、规范立法、开展普法教育以及调解纠纷等多项工作。可以说,他们已成为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守门人”。
近年来,我省在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部分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并未充分发挥其作用,且由于分散于不同机构,法律专业人员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
针对这些问题,省人大代表、湖南真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国平建议,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相关制度。从纵向的行业条线和横向的区域板块两个维度,构建并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对公职律师的职能定位、作用发挥、日常管理、使用方式、培训计划、考核标准、保障措施等关键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确保公职律师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刘国平还建议,可从省级层面上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实现专岗、专人、专责的明确划分。具体而言,将公职律师设定为专岗,让他们全面融入单位的重大决策、文件起草、重大执法决策以及涉法事务处理等法治审查流程中。同时,探索性地在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公职律师的试点项目,可以优先考虑那些法律需求量大且公职律师资源丰富的执法部门作为试点对象。
“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并提升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刘国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