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场所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工作。重点检察了在押人员的床铺、衣服、日用品、储物箱等物品,并就检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看守所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通讯员 何子豪 刘泉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