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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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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售货机贴上了“安全标签”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高民兴 唐小寒)“看到自动售货机上都有了‘身份证’,我买东西也更放心了。”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在对某地铁站出口附近的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名刚从地铁口出来的乘客向检察官这样说道。

  2024年10月,“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雨湖区检察院提供了一组照片线索,照片中显示辖区内某地铁站出口处的3台自动售货机,均未依法在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备案编号等信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到该案件线索后,检察人员立即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案件具体情况。11月19日,雨湖区检察院正式立案,并于11月22日启动了磋商程序,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就自动售货机的管辖范围、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等问题深入交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磋商会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检查,依法责令运营商湖南某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与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做好营业执照、经营者联系方式与预包装食品等相关材料的备案公示。12月10日,雨湖区检察院收到行政机关回函,称已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同时对于类似的情形,该行政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按照早发现早监管的原则开展工作,责令经营者限期备案,对逾期不改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2024年12月,雨湖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回头看”活动。经实地走访,发现自动售货机均已依法张贴了相关的公示信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隐患得到了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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