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卢建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本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湖南省司法厅在总结多年来开展厅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学习借鉴外省目录清单的基础上,近日对厅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进行了更新,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新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全面梳理和明确了厅本级层面实施的应当纳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一步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制约监督,突出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保障。
《清单》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注重可操作性,所列事项非常明确具体,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类型执法行为,具体包括吊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证书、吊销公证,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类型执法行为或公证员执业证书、对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撤销登记、对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行政处罚等9类,实现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全覆盖。
据悉,今年以来,为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省司法厅还进一步加强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本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和执法监督机构职能职责,进一步充实了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力量,部门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制定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