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永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关注

第03版
法治株洲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4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情法交融联动调处解心结

    ↑多方联动踏勘现场。

    多部门联合组织矛盾双方进行沟通。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黄卫红

  11月11日,一起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来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双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通过法官几度调解,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欢。本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永州各级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彰显了永州中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用“枫桥经验”绘就情法交融“枫”景的司法效果。

  山水村的山水之争

  东安县白牙市镇山水村地处僻野,三、四组祖祖辈辈接引秋风岭漕水沟水源解决生活、生产用水问题。1981年,山水村三、四组就因其他组接引秋风岭漕水沟的水闹到法院,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自此各组相安无事。2023年,山水村二组因饮水困难,在秋风岭半山腰钻井引水。三、四组村民得知后,在组长带领下,带上锄头、柴刀,以二组所取水源为三、四组所有及二组的引水影响了三、四组在秋风岭漕水沟的用水为由,将二组的引水设备损毁,三、四组组长被行政拘留7日。

  “凭什么抓我们的人?这笔账必须算到二组头上。”“水是生命之源,是国家的,我们打井花了很大代价,凭什么他们说了算?”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一度双双上访,矛盾进入白热化,最终闹到法院。

  三番五次调解被嘲管闲事

  二组起诉,请求判决三、四组赔偿其财产损失6万余元。三、四组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请求判决二组占用秋风岭漕水沟水源造成其经济损失6万余元。

  通过现场察看,一审法院认定三、四组在秋风岭山顶引水,引的是漕水沟的地表水,而二组在秋风岭半山腰钻井引水,引的是地下水,不会给三、四组造成影响。于是三番五次调解做工作,希望三、四组同意二组继续引用案涉水井,二组放弃向三、四组索赔财产损失。

  “本案争议的是财产损失,又不是让你们解决用水问题。二组休想在我们的地盘引水!”“法院也别管得太宽,判三、四组赔我们财产损失就行。”双方都对法院的调解不理解。

  一审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判决三、四组赔偿二组财产损失3000余元。二组和三、四组村民均不服这一判决,上诉到永州中院。

  府院联动多次调解未见成效

  鉴于当事双方矛盾尖锐,且涉及群体性民生纠纷,本着切实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案结事了的理念,二审审理期间,合议庭多次进行了调解。

  “虽然老百姓的饮水问题不是本案应解决的问题,但本案就是饮水引发的纠纷,我们就从这找突破口。”永州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及该案审判长吕伟文定出解决矛盾的方向。

  合议庭认为,二组挖这口井无非就是解决用水问题。如果联合当地镇政府为二组解决这一问题,财产损失的问题就好办。合议庭联系了当地镇政府,邀请镇政府领导、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人员一起调解。

  “用水问题是民生大事,镇政府承诺一定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参与调解的副镇长周闪光表示。

  “二组没有证据证明秋风岭半山腰是二组的权属地,二组未经权属人许可擅自钻井,是过错之一;二组引用的是地下水,地下水是归国家所有的资源,二组没有按照《水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是过错之二。三、四组也没有证据证明秋风岭半山腰是三、四组的权属地,没有证据证明二组的引水影响了三、四组的引水,三、四组对二组的行为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暴力私力阻止,擅自损毁二组财产,三、四组也有过错,应该对二组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希望你们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放下成见,友好解决,可以考虑双方共同引用这口井的水,实现双赢。”合议庭试图让双方当事人缓和情绪,拿出调解诚意。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还是七嘴八舌吵得不可开交。

  合议庭只好和镇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队人员分头背靠背做工作。得知三、四组坚决不同意二组在案涉地引水,是担心二组开了这个头后,对秋风岭垂已许久的矿泉水商家会接踵而至搞开发,最终影响三、四组的引水。二组在镇政府兜底解决用水问题的情况下仍不同意调解,是因为钻井开销最大的人工费用部分没有得到赔偿等。

  调解“组合拳”打开双方心结

  合议庭将几次调解情况向永州中院民事审判分管院领导副院长郑江云汇报。

  “进入诉讼前,双方就开始群访,可见矛盾尖锐。此案虽然是个小案子,但由民生问题引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郑江云向党组书记、院长龚文启汇报。

  “法之善者,如我在诉。我们要在办案中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小案件往往连着大民生,关乎稳定。老百姓打官司不仅仅是要一个裁判结果,更想要一个令他们信服的说法。要不,你这个分管副院长去爬爬山,现场找找突破口?”龚文启对郑江云说。

  郑江云联系了一审法院民事审判分管院领导副院长吴丽红,让其召集当地镇政府、公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去秋风岭现场做调解工作。

  10月21日,郑江云一行来到秋风岭半山腰,实地勘查了现场:引水设备确实已经损坏,但水井本身没有遭到破坏,清澈的地下水还在汩汩往外冒。随后,郑江云协同镇政府、公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纷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你们用水有困难,政府也是花了大力气在给你们解决。我刚了解到,你们双方还有通婚习俗,正所谓本是同村人,相争何太急。双方应珍惜缘分,和谐相处,互帮互助,把时间和精力放在生产、生活中,携手打造和美乡村。”郑江云表示。

  双方当事人均有所动容,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当天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几天,永州中院法官趁热打铁,联合镇政府继续推进调解工作。一边是合议庭多次电话沟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另一边是镇政府“三进村”走村串户,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欢,均表示不再向对方索赔,双双撤回起诉。

  “我们来法院递交撤回起诉申请书,是想当面感谢法院不遗余力地调解,一心解民忧促和谐。”11月11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42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