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良君 唐蕙芳)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10月30日晚11时48分,祁阳市法院副院长莫文带队连夜将被执行人王某从道县带回执行局。随后告知王某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后果。王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拘留被执行人。但因时间太晚不能到医院体检和去公安机关采集信息,执行干警遂在执行指挥中心轮流守候被执行人一晚。次日一早,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执行法官立即电话通知申请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协商,但协调未果。法院遂依法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拘留15日,送交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