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亚芝)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针对在日常监督发现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等决策不公开,村委干部一言堂等问题。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作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配齐配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升村民参与村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好群众利益。
此前,蓝山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新圩镇傅家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时发现,傅某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将村学校地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引发其他村民不满,最终傅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现在,村里不管大事小事都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特别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大家参与讨论,共同商议。”蓝山县新圩镇纪委以案为鉴,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下村走访、查阅台账资料、询问村民代表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地见效。
“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工程发包、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等村里重大事项,由村干部与村民代表面对面地座谈讨论,按照规定程序与内容向全体村民公开,事务决策出现争议时则一律实行村民代表票决制。”面对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蓝山县毛俊镇栗江村村委会主任唐昭平表示。
为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栗江村村支两委以选举、理财、决策等村集体事务为重点,规范决策程序,细化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工作标准。实行“策由民决、官由民定、账由民算、财务审批‘四阶梯’、招投标公开透明”五步走工作法,取得了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