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艺 潘军城)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合作村委会举行创丰合作社入股村民分红资金发放会。180余户村民共获得分红资金30余万元。入股合作社的村民田大银说:“在县纪委监委和镇纪委的帮助下,这个钱分到老百姓手里了,我们非常开心,感谢纪委干部办实事。”
今年,灵溪镇纪委接到反映创丰合作社没有给入股村民分红的问题。镇纪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弄清合作社资金底数,签订合同情况,了解其经营状况,发现合作社种植的猕猴桃、黄桃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合作社没有取得利润,没有能力兑现红利。灵溪镇纪委将此问题汇报给县纪委监委,县、乡镇纪委同向发力,帮助合作社解决产业发展中资金难题。协助建立抗旱水泵站1个,运送抗旱物资和果苗,使该合作社今年收入扭亏为盈,入股合作社的村民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产业分红资金。
永顺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以入股合作社的村民是否能拿到分红资金这个小切口开展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聚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农村合作社经营状况等重点内容,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组成3个督查组,通过走乡进村入户走访、查阅合同和检查票据凭证等方式,对全县305个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村(社区)“三资”底数台账不清晰、合同条款不规范、入股分红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要求各职能部门制定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永顺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要求各乡镇、村(社区)发挥好“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实现群众通过手机终端可以实时查询本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今年来,我们严厉打击农村集体经济中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共立案48件处分28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县、乡镇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监督为群众办实事。 ”永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