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促居住权登记制度实行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雅美)“你院司法建议书我局已收悉,对于你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临武县法院收到县自然资源局的司法建议回复函。
临武县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离婚案梳理时发现,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至今,离婚案件中已有50余件调解案件约定了居住权,但均没有办理设立登记。经了解,因诸多原因,临武县尚未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因此,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设立登记规定,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临法建[2024]5号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尽快开展居住权登记及注销工作,制定并发布适合该县客观情况的居住权登记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并加大宣传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就司法建议进行研究并回函反馈,表示将加快制定居住权相关业务的业务规范、积极与技术单位对接,设立居住权业务流程、做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目前,该县居住权登记制度已落地实行,居民可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居住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