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杰群)8月15日是第2个全国生态日。为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岳阳楼区法院开展了“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防线。
普法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典型案例,让大家更加直观地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案释法、耐心解答,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薇)近日,郴州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假广告案。被告人杨某、牟某等8人违反法律规定,组织虚假交易,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被以虚假广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1年1月,被告人杨某成立A公司,经营范围为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为扩大公司营收,杨某停掉公司经营的正常业务,招募被告人肖某、牟某、黄某、曹某、邝某、刘某、李某等人加入公司团队。利用购买的“艾特淘”刷单平台,组织员工公司化运营刷单业务。2022年9月,牟某又带领部分客服人员另外成立B公司,与杨某的A公司合作继续从事刷单业务。
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两家公司通过虚假刷单非法收入高达190万余元。到案后,杨某等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8人作为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组织虚假交易,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