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欣)当你面对家庭纠纷时,是会争执还是忍气吞声?南县一女子因无法忍受,一时想不开选择跳河自杀。
8月5日19时许,南县公安局茅草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茅草街沱江大桥上有一名女子情绪激动欲跳河轻生。
虽然行为已被周边群众阻止,但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位女子被人群围住,坐在地上掩面哭泣。民警走进人群,来到女子身边耐心询问其伤心的原因。
“有什么心里话都可以和我说,别憋在心里,我们看着也很心疼。”面对民警的耐心劝导,女子情绪有所缓和。她哭着告诉民警,自己因琐事与家人产生了争执,一时想不开才产生了轻生想法。民警一边聆听女子的倾诉,一边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女子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在安抚女子时,民警发现其左腿和左手受伤,便立即将其送至茅草街镇医院。据检查,女子身体并无大碍。随后,女子在民警的陪伴下安全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