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实习生 江博文 通讯员 赵婵娟 杨婷
在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全力投入整改,对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升级。目前,已实现可远程启动喷淋泵,同时我们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管理,消防安全隐患已消除。”近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前往宁乡市某卫生院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时,该院负责人表示。
今年1月,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现场勘查时发现,某卫生院住院部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无法远程启动喷淋泵和消火栓泵、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执证上岗等消防安全隐患。
从维护公众消防安全利益的角度出发,2月28日,市检察院对该卫生院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立案。为全面掌握该院存在的消防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3次前往卫生院进行调查取证。办案组了解到,卫生院住院部大楼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18.6米,建筑面积5884.06。由于原消防水池建设位置被改为停车场,住院部大楼顶楼临时搭建了两个消防水池却难以
乡镇、社区的卫生院在提供基层群众医疗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卫生院住院部大楼属于公共场所,人流量大,拥有大量医药、医疗器械等易燃易爆品。因而,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完好都直接关系公共消防安全利益。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随即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理清了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的部门,及时将前期掌握的情况通报至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卫生院所在地镇政府,监督他们进行整改。”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介绍。
7月11日,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此案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会上与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院负责人就卫生院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沟通。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通过安委办协调组织督促办理,同时督促属地主管部门推动整改,并要求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专业确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在查办这一卫生院案件的过程中,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还发现其他卫生院也有相应的问题。为真正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整治的效果。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进一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他14家卫生院的消防问题整改提上日程表。18日宁乡市安委办邀请消防、住建、卫健、所在地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检察机关列席参加。通过应急、消防、卫健、住建等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其他14家卫生院的消防问题也相继得到整改。
“宁乡市检察院将持续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作为消防治理的参与者,依法能动履职,助推消防安全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为全市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宁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永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