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实习生 冯婷婷 通讯员 李娜)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往往法律能讲明白的事情,却总是过不了感情关。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纷争,衡山县人民法院师古中心人民法庭法官罗菁菁始终坚持以法为针、以情为线,缝合破裂的亲情。
“法官,我快80岁的人了,一身的病,她们都不管我,我没法子活了。”日前,满头白发的王大爷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声泪俱下地控诉两名继女,要将她们告上法庭。
“您别着急,慢慢说。”罗菁菁一边安抚王大爷,一边搬椅子让他坐下。
王大爷和李大娘是半路夫妻。1990年,李大娘带着两个不到8岁的女儿,与同样带着一个女儿的王大爷生活在一起,但一直未领结婚证。
后来,3个孩子逐渐长大成人,相继结婚成家。本以为两老会一直这样相伴共度余生。没想到,近年来,两人却因为生活琐事经常产生争吵,感情不断恶化。2021年,两人分居,不再来往。
如今,王大爷年岁已高,生活上仅有基本养老保障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几次生病都无人照顾。于是,王大爷将两个继女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医疗费及每人每月500元的赡养费。
意识到这起赡养费案件背后的矛盾尖锐,罗菁菁立即来到村里走访调查。向村委会、司法所、及邻居了解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了解矛盾症结所在。
得知王大爷把两个女儿告了,李大娘气得浑身发抖,哭着说:“我是造了什么孽,当初怎么找了他。”
李大娘的大女儿也气愤地说:“是母亲整天累死累活才把我们姐妹抚养成人。他脾气差,总是和母亲吵架,现在还要来告我。我是不会给他出一分钱赡养费的。”
通过一下午的沟通,罗菁菁理清了矛盾的症结。罗菁菁介绍:“这案子并不复杂,但要真正化解矛盾并非易事。对于这类涉及事实婚姻的继子女赡养问题,不能一判了之,只有用心用情解开她们之间的心结,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罗菁菁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在王大爷家里进行了一次诉前调解。
“这么多年来,你对我们又不好,现在凭什么要我们赡养你?”
“我和你们母亲在一起生活了30年。陪着你们姐妹从读小学到成家,看着你们长大,这么多年了,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刚开始,双方你一言,我一句,争得不可开交,火药味十足。
这时,罗菁菁发现王大爷家的墙上还挂着曾经一家人的合照。于是,罗菁菁指着墙上泛黄的合照说:“那是你们小时候拍的全家福吧?那时你们肯定很幸福,有很多共同回忆。”
看到照片,两姐妹的情绪也缓和了下来,不再说话。
罗菁菁趁热打铁,继续说:“王大爷与你们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在你们成长过程中,他也对你们姐妹进行了抚养教育。无论以后,你们母亲是否继续和王大爷生活在一起,你们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现在,你们也理应尽到赡养义务。而且,一个月500块钱,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是吗?”
就这样,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两姐妹松了口,决定一次性向继父王大爷支付赡养费4万元。当场,大女儿就支付了1万元现金。
“罗法官,其实这件事情一直是压在我们心里的一座大山。我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肯定是有感情的。看他生病我们不忍心,但想到他脾气不好也很不满。现在我们的义务尽到了,心里也好受多了!”签完调解协议,两姐妹如释重负地说。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罗菁菁没有办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遇到的大多是这些家长里短的小案。但罗菁菁深知:“家庭和睦是千百年来人民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也同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只有守好小家和,才能护好大家安。”
坚守基层法庭14年,罗菁菁说:“为百姓排忧解难,守护家庭幸福,定分止争,就是我最大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