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斌 曹江林)“谢谢你们,是你们的帮助给了孩子希望。”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的父亲黄某收到检察官送去的司法救助金时,由衷感谢道。
永兴县检察院在办理黄某国侵害未成年被害人黄某某案时,发现被害人身心均受到创伤,亟需医疗救治和心理治疗。初步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后,检察院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经调查核实,被害人父母为普通农民,在外务工但收入微薄。被害人爷爷身患恶性肿瘤常年靠药物维持,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被害人黄某某的治疗费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未对被害人进行任何经济赔偿。经过司法救助程序,检察院帮助被害人成功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来,永兴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共对7名涉案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5万元。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纾困解难的帮扶作用,做好以司法救助的小切口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