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丽蓉)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终使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22年10月13日,被告某建筑公司以承包某工程项目需外运土石方及现场倒运为由,与原告某建设公司签订土石方道路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将该项目土石方及现场道路项目承包给原告,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90万元定金。签订合同后,原告久久未能接到被告履行合同的通知,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被告并未承包到该项目,遂要求被告退还所支付定金,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在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迅速找准争议焦点,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