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高效化解医疗损害纠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小兵)“案子处理完了,赔偿款也拿到了,谢谢你们!”近日,医疗损伤纠纷案当事人唐某拿到赔偿款后,向衡阳雁峰区法院法官表达谢意。
唐某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将衡阳市某医院诉至雁峰法院。该院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团队审查后发现,唐某无力预付高额鉴定费及去外地鉴定产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法院引入专家咨询制度,专家进行客观分析,耐心、客观地分析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就唐某的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提供了专业、具体的参考意见,获得了双方当事人认可。
为了一次性将纠纷快速解决。承办法官三次前往被告衡阳某医院约见院长,就唐某的后续治疗费用组织双方连续召开4次座谈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衡阳某医院在已经赔偿原告唐某各项损失148万元的基础上,一次性赔偿原告后续治疗费用45万元,并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目前,近200万元标的已全部履行完毕。
该纠纷高效化解,得益于雁峰区法院在诉前鉴定程序中积极引入专家咨询制度。该制度进一步丰富了诉前鉴定工作内涵,延伸了诉前鉴定的深度,更加有效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时间。近年来,雁峰法院不断健全和完善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不仅适用范围从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拓宽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多领域,而且在鉴定方式上,也从单一的选定专业机构鉴定优化到鉴定机构鉴定+专家咨询等多种鉴定模式,实现多维组合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