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小时侦破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通讯员 胡红章 邹斯怡)近日,一面题为“警德高尚誉美潭、高效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交警大队五中队。家属拉着办案民警的手不停道谢。
7月10日6时28分,湘潭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路人报警称,鹤岭镇仙女路龙安村侯田地段的道路中央,躺着一位老妇人,旁边倒着一辆自行车,疑似受伤需要救助。
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仔细查勘,现场地面有一滩血迹,两处疑似车辆倒地刮擦痕,伤者神志不清,多处骨折,无法描述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发现场无视频监控。民警判断伤者刘某身体多处骨折,自己摔伤不可能这么大伤害,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极大,遂将该案受理为交通事故。
五中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通过现场走访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初步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大概时间。
12日上午11时,办案民警一路追查至鹤岭镇的傅某某家。傅某某承认了自己10日6时许驾驶二轮电动车超车时,不慎将同向在前骑自行车的刘某撞到在地的违法事实,并在家现场指认了事发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至此,这起交通逃逸逃逸案在56小时内得以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