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护航“湘莲”品牌
保全证据公证助力权益维护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实习生 蔡颖洁
“他们不仅售卖擅自使用湘莲地理标志商标的加工莲子商品,还以次充好,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给湘莲产业协会带来经济、声誉的双重损失。”湘莲产业协会代理人李某在电话中气愤地说,并向湘潭市湖湘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固定证据。
“湘莲”是2009年湘潭县湘莲产业协会申请的注册商标。
经过数年经营,商标已成为湘潭现有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之一,全行业综合生产总值120亿元。
2023年6月7日,湘潭湖湘公证处公证员刘文胜接到湘莲产业协会代理人李某电话,对方称一些厂商以次充好,致使部分消费者买到劣质产品,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侵害湘莲品牌商业价值。
公证处正式受理了固定有关证据公证申请。
公证处审查了商标持有人证件资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制定了公证法律服务方案。很快,在湖湘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刘文胜、沈景的见证下,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前往长沙、株洲等地相关店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相关超市(店铺)购买了带有湘莲标识的相关产品,并取得购物凭证。
公证员还对涉嫌侵权的相关超市(店铺)位置、门头、商品陈列、产品销售价格、购物凭证等拍照记录,现场封存。
6月28日,湖湘公证处出具批量保全证据公证书。
随后,湘潭市湘莲产业协会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涉及标的合计120万元。其中,部分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一部分厂商自愿加入湘莲产业协会成为其正式会员。
“这个结果对于我们来说,还比较满意。我们与侵权方坐下来谈,双方对公证证据效力认定没有争议。达成调解后,市场上的侵权产品大幅减少,挽回了部分市场份额,扩大了湘莲商标影响力。”湘潭市湘莲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公证员沈景介绍,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突破了传统的证据收集和固定模式,通过公证机构的介入,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有助于防止证据的丢失或被篡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诉讼、调解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