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思思 李玉桥)5月24日,攸县检察院通过“‘攸心和护’乡贤检调室”,促成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蔡某甲和蔡某乙系亲兄弟,所住房屋也挨着,有着共同的后坪。因为生活琐事二人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双方推搡的肢体冲突,导致蔡某乙摔伤,造成轻伤后果。当地村委、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成功。该案移送至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件后,决定居中调解,将矛盾消除在审查起诉阶段。
5月24日,副检察长郭团平带队,承办检察官、书记员等一行3人前往当地派出所,联合县公安局法制办、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邀请当地乡贤徐某,共同进行调解。经过4个小时的努力,亲兄弟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近年来,攸县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乡贤文化相结合,创新“乡贤+检调”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攸心和护”乡贤检调室,加强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轻罪案件治理的调解。通过在检察环节引入乡贤调解力量,激发群贤共治能效,推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推进基层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