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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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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推进湖南矿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陈枢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湖南要牢牢把握自身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上持续用力,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

  湖南是全国矿产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素以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著称。已发现各类矿产121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矿种88种。在已探明储量的矿产中,石煤、铋、锑、铌、铍、普通萤石、玻璃用白云岩、海泡石粘土等8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1位,钒、钨、锡、锆、轻稀土、镉、重晶石、建筑用白云岩等8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2位。探明储量的矿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3位的有23种,居全国前10位的有70种。丰富的矿产资源,为湖南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肩负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神圣职责,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省矿山企业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矿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是应急管理制度的最大优势,致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安全监察体制

  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要善于把精神转化为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抓手。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旗帜鲜明履行好法定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职权、职责,一体压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力促形成矿山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不断提高督政的力度、深度、广度和震慑度。要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切实让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掌握全省矿山安全真实情况。要当好驻地党委政府矿山安全“吹哨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驻地党委政府报告。要建立完善抽查、交办、核查、约谈、报告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者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地方政府,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提醒函、多曝光。

  切实发挥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作用。要牢牢把握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主导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非煤事故调查程序,切实掌握非煤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权。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对履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和相关事故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典型事故案例媒体曝光力度,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警醒各地、各部门、各矿山企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各矿受警示”,促使企业“要我安全”逐步向“我要安全”转变。

  深刻改变灾难事故推动型的治理模式,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持续压实地方领导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厘清相关部门安全责任,重点推动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等部门依法落实矿山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企业主要责任人、实际控制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持续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把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作为矿山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专项监察,严格审核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确保矿山企业以钻探、物探等实际工作,查清瓦斯、水害、断层构造等隐蔽致灾因素,提出的合理可靠的灾害治理措施。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健全重大隐患调查处理机制,推动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强化瓦斯防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坚决三严禁三个六瓦斯治理措施”,对瓦斯超限、突出等较大涉险事件严格调查、严肃问责。同时,强化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以及提升运输管理,全力压减事故总量。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形成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参与、专业化排查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持续开展重大风险挂牌警示和主动公开。从源头上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搞“运动式”检查、排查。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智能化无人”,真正有效防范矿山企业安全风险。

  深刻把握应急管理在国家治理中的特殊重要性,持续推动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统筹推进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目标,全力推动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实战训练和应急演练,确保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切实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持续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教育培训,组织矿山企业职工绘制应急逃生图、开展自救器专项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矿山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矿山应急管理科技支撑。加快推动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露天煤矿边坡监测感知数据、边坡高度在150米以上的非煤露天矿山、具备条件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等感知数据全部联网,构建一体化的“智慧大应急”信息化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全域感知网络,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筑牢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强化矿山基层管理。持续推动矿山企业选优配强安全管理团队、强化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外包队伍建设等,探索制定矿长安全生产积分考核办法并推动实施,着力激发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强化矿山基础工作。持续推动矿山企业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优三减”,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

  强化矿山安全教育。组织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培育一批示范班组。大力开展矿山安全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促进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真正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作者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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