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贺文仪 杨宗霖)近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刑拘直诉”模式审理了被告人黄某蓉、刘某赐盗窃一案。从立案到审结送达判决书仅用时6小时。
今年4月29日2时许,两被告人在长沙火车站扒窃他人财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迅速展开侦查,当日4时许将被告人抓捕归案,并向被害人返还被盗手机。因本案符合“刑拘直诉”的适用条件,法院5月17日上午快速立案,及时向被告人送达诉讼权利告知书等材料。经初步审查案件材料、询问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后,当日下午开庭、宣判,当场送达刑事判决书。两被告人均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1000元。该案办理历经立案、提押、审理、宣判、文书制作、送达等程序,仅用6小时。本案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全部工作仅为19日,大大缩减了办案周期。
办案法官透露,“刑拘直诉”是一种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新模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刑事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