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土地权属争议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滕卫民 何辉艳)近日,常宁市胜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基层工作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一起因土地权属引发的矛盾纠纷。
2022年,胜桥镇泉峰冠村居民秦某鹏在胜桥镇原怀海学校旧址上建房时,遭到泉峰冠村上楼、下楼两组村民的阻拦,双方均表示拥有旧址的使用权,为此多次发生摩擦并上访。经调查核实,旧址为秦某鹏祖父秦某贵用自留地与秦某文、吕某秋等8人置换所得,且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出具的测绘图也载明旧址全部土地位于留田村界内。胜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12月8日认定旧址权属系胜桥镇留田村所有。
秦某鹏在土地认定后再次动工建房,上楼、下楼两组村民对认定不服。今年2月6日联络20余名村民将秦某鹏房屋建设施工现场的铁皮围栏及一些附属设施破坏,秦某鹏母亲邓某见此情形便上前理论,上楼组村民秦某秀对邓某进行了拉扯及殴打,导致邓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秦某秀被刑事拘留。
为化解矛盾。胜桥司法所受理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村支两委现场调查、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纠纷事实。“说情、讲理、释法”三管齐下,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和意见,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秦某秀赔偿邓某医疗费、财产损失费,承诺不再阻挠秦某鹏建房。受害人邓某表示愿意谅解秦某秀,并签署了刑事谅解书。4月2日,秦某秀获释。至此,这一长达3年之久的土地权属争议,在胜桥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