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廖威)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新途径。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泉花法庭前往铁丝塘镇石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廖某在被告蒋某的安排下到被告胡某承包的工地上做工,其间从高处跌落,造成左下肢受伤。原、被告就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谈妥酿成纠纷。考虑到原告受伤行动不便,泉花法庭承办法官决定到廖某家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遵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充分考虑各自的处境和难处,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动员当事人其他亲属、邻居、村干部从法理、情理等角度,背靠背、面对面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就赔偿款项形成了一致方案,并且当场履行完毕,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情怀,将基层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