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全省检察机关3年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41件
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吕亮)为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3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改革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法院、省工商联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依法具备宽缓处理条件的涉案企业,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对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规制、纠正,帮助其走上合规守法经营之路。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劲介绍,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湖南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2批试点省份。2022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41件,实现125个基层院合规办案全覆盖。在全省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所有经合规整改的涉案企业累计解决就业岗位13.5万个,实现税收累计近400亿元。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办理企业合规案件,不仅要把个案办好,还要举一反三推动行业合规。”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既要防范功利化办案,避免为脱罪而办案;又要防范盆景式办案,避免仅突出个案,忽视同类问题的规制、纠正。
湖南检察机关对合规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综合治理,变一企合规为一起合规。
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在办理3家建筑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过程中,建议住建、税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会同建筑行业协会向全区建筑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推进全行业守法经营。长沙开福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民营医院涉嫌诈骗医保资金案时,和相关部门一起推动省医院协会制定《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合规建设指南》;衡阳、郴州、岳阳等市州检察院立足当地实际,就涉案小微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经费管理等,协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形成了地方样本。
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省级层面涉案企业合规协作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全流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