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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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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老年公寓预订金可返利?
汨罗法院审结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交纳老年公寓预订金可返利?

  汨罗法院审结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舒畅) 交纳老年公寓预订金可返利?当遇到这种“好事”时,可得留点心。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3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4年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间,胡某、虞某(另案处理)为募集资金,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情况下成立某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并采取派发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入住老年公寓交纳预订金为由,以按年化收益率10%-13%不等的比例返还福利补贴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融资。

  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何某进入该公司某分公司上班并担任公司负责人。被告人何某带领的团队吸收多名老年人资金共计809.5万元,何某从中非法获利30万元。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进入该公司某分公司上班并担任公司经理。个人及其名下团队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共计330万元,肖某从中非法获利15万元。

  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冯某进入该公司某分公司上班并担任公司经理。个人及其名下团队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共计320.5万元,冯某非法获利3.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何某属于数额巨大。综合考虑3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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