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龚安妮) 3月15日,张家界永定区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腾房行动,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永定区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腾让地张贴了腾让公告,责令张某履行义务。但张某并未在期限内搬离,永定区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让。
本次强制腾房行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龚飞权,政协委员彭晶,社区代表刘京见证执行。执行干警对屋内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整个腾退过程全程摄像记录,涉案房屋在1个小时内完成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攻坚“风雷”专项行动(第二轮)自3月4日开展至3月15日结束,永定区法院执行结案152件,执行到位金额1176万余元,司法拘留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