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罚款又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田芳)近日,田某泽站在龙山县公安局拘留所门前后悔不已。他交通肇事逃逸面临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大队吗?团结北路茶亭寺加油站附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无人受伤,两车受损。”1月30日23时,龙山县公安局大队交管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办案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辅警立即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进行勘查、拍照和调查。经调查发现湘UA6×××轿车驾驶员不在事故现场。办案民辅警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急预案,通过走访询问、摸排调查、调取监控等措施,1月31日将湘UA6×××轿车驾驶员田某泽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勘查照片、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视频照片等证据面前,田某泽对当天自己弃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