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林祎军 蒋定斌 向长春
满意度测评是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生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会同县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满意度测评作为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让代表阅卷,持续7年在县人大会上组织县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形成一种提升人大权威的监督手段,生动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会同实践,形成了具有鲜明辨识度的会同人大监督机制。
强化政治引领 规范制度供给
2017年,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施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作为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报告。明确此项工作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顾问。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并长期坚持。
7年来,形成测评前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报告测评方案和拟测评对象单位;测评中,积极引导参评人大代表认真审阅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报告,正确评价被测评单位工作情况;测评后,及时将测评结果向县委进行专题报告,并在县委研究同意后强化测评结果运用的监督机制。
在总结两年多的实践经验上,2019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会同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决议》。明确在每年的代表大会上,采用人大代表票决的方式,对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满意度测评的具体程序、要求、结果运用等进行规定,进一步推进测评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县人大会召开前两个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牵头相关委室参加,研究制定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在提请县委研究后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依法列入年度代表大会建议议程。同时,要求被测评单位在代表大会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工作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落实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获得县级以上评先评优情况以及单位特色工作开展情况等。
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大会秘书处将测评实施方案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汇报材料汇编成册发给全体参会人大代表进行书面审阅,在全体会议上组织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强化成果运用 确保监督质效
会同县人大常委会把对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作为延伸人大监督探头、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以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推动人大监督工作靶向发力、质效双升。
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把每年的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工作评议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表彰奖励等主要参考依据。对满意票达到80%及以上的单位授予“人大代表测评工作满意单位”,不满意票达到50%及以上的为“人大代表测评工作不满意单位”,其余为“人大代表测评工作基本满意单位”。每年在“人大代表测评工作满意单位”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对前10名的单位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同时,根据票决结果并经综合考虑,在报请县委研究同意后,将排名靠后的相关单位列为下一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对象或由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自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满意度测评情况在向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汇报后,并作为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7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测评政府工作部门154个(次),103个单位被授予满意单位,48个单位被授予基本满意单位,8个单位被列为自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单位,13个单位被列为下一年度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单位;共奖励满意度测评靠前单位工作经费30余万元。
强化跟踪监督 推动问题解决
通过开展测评,县人大常委会能够更加准确了解和掌握基层民情民意,并有针对性的组织代表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视察、调研等,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实抓好的整改落实。
2019年,在对政府工作部门满意度测评中,县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基层群众和代表对违法乱搭乱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存在较大的意见,通过听取专项报告、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仅当年就查封在建违法建筑202栋,面积12.1万;拆除在建违建16栋,面积1650;依法处理违法建设案件65宗,收缴罚款120万元,有力打击了城区违建行为。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测评结果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将《怀化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等涉及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确定为年度执法检查重要内容,6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调研、视察,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对代表视察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省级卫生县”工作提出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处理的建议》。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29项具体问题进行了交办并紧盯不放,督促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全部整改落实完成,依法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关切,把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的“法治护安人大行”活动与县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满意度测评结果相融合,将县市场监管局列入年度工作评议单位并依法督促其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年来,该局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600余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660余台(套),发现一般隐患93余处,重大隐患13处,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3份,立案查处11起,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100%、定期检验率100%,特种设备安全整体可控和无事故发生。
7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运用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方式,多措并举打出人大监督“组合拳”,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目前,会同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31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组织代表票决民生实事40项,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城乡规划、风险防控、城市管理、医疗保障、殡葬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等重要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