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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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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键伤人不可取 网络发言需谨慎

  本报讯(通讯员 欧阳倩倩)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侵权案件。被告在知乎APP上发布视频,并使用带有侮辱和贬损性质的字眼针对原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遂判令被告在该平台发布为期30天的赔礼道歉公告。

  彭某与韦某系朋友关系,双方共同创立公司经营,后公司不断发展,双方矛盾渐增。韦某不满彭某的行为,便在知乎APP上发布和转发有关彭某的视频,视频中使用明显带有侮辱和贬损性质的字眼形容彭某,产生了一定程度播放量。彭某诉至法院,要求韦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院审理认为:韦某在进行转发和发布相关视频时都应尽到注意义务,其使用明显带有侮辱和贬损性质的字眼,在网站发布后,使不特定第三人知悉,视频伴有一定的观看量。结合原、被告原为合作关系,以上言论足以导致社会公众对彭某社会评价的降低,故对原告彭某要求判令被告韦某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范围应当与其造成损害的范围相一致,故被告韦某应当在知乎APP及网页端个人主页中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内容保持公开状态持续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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