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曹浩宇)漫天飞雪,挡不住执行的脚步;司法为民,践行着为民的初心。1月22日,郴州突降大雪。风雪难挡执行路,临武法院执行局与法警队协同执行,成功扣押一台奔驰车辆,顺利实现申请人的保全利益。
申请人系郴州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被申请人李某与申请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一辆奔驰牌汽车租给李某,租金为600元/天,租赁期限为1个星期,双方多次续约。谁料被申请人仅支付10天的租金后再未支付,也未归还车辆。申请人多次催缴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全车辆。
临武法院执行局接到保全裁定后,随即与申请人联系。得知车辆GPS定位地点后,立即派出执行干警前往车辆停放地点。经核实,李某向第三人罗某借款16万元,将车抵押给了罗某,因未办理抵押登记,罗某担心车子被发现,便卸下车子的电路板,存放在朋友周某处,约定租金100/天。
得知车辆要被拖走,罗某和周某不满,表示要还钱和付租金才能放车。遇到突如其来的阻拦,执行干警果断向罗某及周某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两人限期装上汽车电路板,配合法院扣押车辆,并指出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做通多方思想工作,该车当天下午成功扣押至临武法院,在向申请人交付扣押清单及多方见证下张贴封条后,此案顺利保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