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成为廉政课堂
本报讯(通讯员 杨沛)“作为一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干部,被告人在职务不断晋升的同时,逐步放松了党性修养和党性锤炼,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权力观、廉洁观的持续改造。”日前,在赵某某贪污、受贿案公开庭审中,蓝山县法院院长陈祁陵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勇出庭支持公诉并作警示教育。全县纪检、政法、税务等单位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2011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赵某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两长”同堂审案,将庭审现场打造为廉政警示教育公开课,针对职务犯罪的后果对旁听人员开展法庭教育,旨在告诫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牢牢守住底线与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