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行12万元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本报讯(通讯员 刘金玉)“谢谢法官帮我拿回欠款!”1月2日,申请执行人蒋某将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永州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
2017年7月28日,被告彭某向原告蒋某借款12万元。后被告彭某未偿还借款,蒋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2018年3月7日,原告蒋某与被告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判决方式结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彭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第三人谭某(被执行人彭某之妻)承诺自愿偿还此债务,承担共同的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蒋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2023年11月6日,申请执行人蒋某申请对该案予以恢复执行。执行局干警快速行动,在查明被执行人谭某有履行能力后,案件立即恢复执行,并第一时间依法将12万元扣划到位。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双方当事人后,法院通过“一案一账户”向申请执行人蒋某发放标的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