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江映贵)“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是干什么的,在此之前我并不了解。通过今天这次活动,我觉得驻所检察室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规范执法等方面成效明显,展现了检察担当。”人民监督员胡新民在了解驻所检察工作后表示。
为进一步强化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的监督,畅通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渠道。近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驻所检察室,零距离监督驻所检察工作。
人民监督员在驻所干警带领下,现场参观了驻所检察办公室,翻阅了驻所检察工作台账、检察日志、询问笔录等资料,详细了解了驻所检察室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人员配置及近年来驻所检察工作等基本情况。随后,还查看了监控录像,了解看守所羁押现状和在押人员的生活情况。
“驻所检察室的监督作用发挥充分,尤其在保障在押人员人权方面做得很好,希望继续加强。”人民监督员对驻所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提出了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筑牢监管安全防线、加强羁押期限审查等意见建议。
“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监督驻所检察工作,使社会监督深入‘高墙之内’,促进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升了驻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双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文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