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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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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打造阳光式回访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 向春颖 史燕)“警察同志,谢谢你们帮我追回被骗的钱,也向你们表示歉意。办案的时候我对你们态度不好,你们不厌其烦多次上门与我沟通,还竭尽全力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今年4月,杨先生遭遇刷单诈骗被骗10万余元。洪江市公安局历经6个月成功破案,为群众挽回全部损失。12月11日,杨先生送上锦旗致谢。

  近年来,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民意为引领,扎实推进警务评议,2022年首次将案件受害人回访制度运用到执法工作中。案件受害人回访制度运行以来,该局涉法涉诉信访数同比下降8.2%,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率提升20%,实现执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制定下发的洪江市公安局案件受害人回访工作规则,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定办案民警需在受立案1个月内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受害人阶段性反馈3次,法制、督察部门实时跟进,跟踪督办不满意、基本满意样本。对回访两次仍不满意的案件受害人,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办案单位会商研究,找准症结,联合上门走访,面对面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3年以来,共回访案件受害人873人,上门走访不满意案件受害人17人,受害人满意度达98.05%,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执法问题28个,整改率100%,有力解决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警民沟通不畅通、跟踪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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