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本报讯(通讯员 李玥莉 见习记者 蒋文娟)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是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直思考的问题。
“生活都快过不下去了,但两个孩子还要上学,每次看到孩子们我心里都很难受。”见到王红(化名)时,检察官彭贤兵心里很不好受。这位母亲因琐事与其丈夫发生争吵,丈夫愤怒之中用菜刀将她砍伤,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1处、轻伤一级两处、轻伤二级两处。其后,丈夫被起诉,而王红也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受害人已经住院治疗近一个月,从亲朋好友手中筹借了医疗费6万余元,出院后在家服药休养恢复,部分肢体功能可能残废,暂时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彭贤兵说,“受害人还有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正在读书,怎样支撑起日常开支已经成了这个家庭最大的问题”。
经审查,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被害人系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难妇女,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我们联合张家界市检察院,对王红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万元,联合市、县妇联送去慰问金3000元。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她的两个孩子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协调开展心理治疗,将她在读小学的女儿纳入检·爱计划,给予相应的学习和生活补助。并对王红提供法律援助,跟进其离婚诉讼情况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支持起诉意见。”彭贤兵表示,除了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联合妇联、村委会等部门,通过法律援助等多元救助方式,能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帮扶转变,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