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老赖”获刑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刘德山 罗思聪
欠钱不还不是民事纠纷吗?执行完毕后为何还要被判刑?近日,常德市武陵区检察院对丁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20年12月7日,常德市中级法院对丁某某与廖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丁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廖某某支付股权转让款350余万元,并自2008年9月10日起按年利率6%向廖某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半个月后,由丁某某100%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账户收入土地收储款2000万元,本应还钱的丁某某却将该笔款项分多次转出至他人银行账户。因丁某某未执行该判决,廖某某向武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向丁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后,丁某某2021年1月25日向法院申报财产,但隐瞒了其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名下登记有不动产的情况。因丁某某拒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情况,同年4月20日法院决定对其罚款两万元,此后丁某某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同年7月,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对丁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多次联系丁某某,但其依然拒绝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2022年1月20日,法院对丁某某司法拘留15日。2023年5月18日,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民警将丁某某抓获归案并移交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同年6月2日,丁某某与廖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共计执行到位730余万元。
本是民事责任,却变成刑事犯罪。武陵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核实案件事实后认为,丁某某长期对抗司法机关,拒不执行生效判决长达3年,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当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