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宪法的一天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梁原 摄影 余毓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有人说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宪法贯穿于生活的点滴之中。《霞姐帮帮帮》栏目记者记录下自己的一天,带大家了解宪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体现。
①上午8时:记者上班路上经过一个小学,看到孩子们正陆陆续续进入学校开始新的一天学习。
《宪法》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②上午8时30分:记者到达办公室,打开电脑开始上午的工作。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③上午10时30分:记者核对报纸版面稿件。
《宪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④中午12时:记者来到食堂就餐,食堂员工提醒记者“光盘行动”。
《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⑤中午1时:记者和同事来到职工之家打半小时乒乓球。
《宪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宪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⑥下午3时:记者参加团队会议,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⑦下午6时:记者下班,碰到已经退休的廖阿姨正在跳广场舞。
《宪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这是记者普通的一天,也是与宪法息息相关的一天,现在,您还觉得宪法离生活很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