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不起诉助涉罪学生重新起航
本报讯(通讯员 李彦思 见习记者 蒋文娟)“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也是因为我法律意识淡薄,我一定会引以为戒。”“感谢检察官这次给我的机会,今后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近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多名大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让他们重新扬帆起航,按下人生的重启键。
2022年7月,向某等人经朋友介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别人转账,并到银行取现,就可以获得高额报酬。虽然知道对方可能用自己的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还是禁不住巨额利益的诱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都提供给所谓的朋友,帮助对方到银行取现,从而成为别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向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几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均为在校或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具有从犯、自首(或坦白)、认罪认罚、初犯、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10月27日,经召开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向某等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大学生,最大限度地传递检察温度,释放司法善意。慈利县人民检察院10月31日向这些大学生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在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对向某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公开训诫,希望向某等人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