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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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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靖州“1+1>2” 检察妇联携手撑起法治蓝天

    在靖州县平茶中学,荆明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陈玉 庞迁

  “这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我拿了优秀!”不久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伍先学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毛毛(化名)进行跟踪回访时,毛毛向伍先学分享了自己的喜悦。

  3年前,毛毛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综合考虑毛毛系未成年人、主动赔偿、认罪悔罪等因素后,靖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终,毛毛顺利通过考验期,考上心仪的学校。

  “如何加强失管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如何有效预防性侵害与校园欺凌行为?”近日,在靖州县平茶中学操场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荆明给192名初中生上了一堂以防性侵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这是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多元履职为未成年人成长筑牢防护网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案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等多方面,建立检察+妇联聚焦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实现专业化办案团队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与县妇联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共同开展联合法治宣传活动,构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

  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

  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涉未成年人个案办理,深入挖掘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是县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近年来常抓不懈的重要课题。

  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律完善和统一正确实施。今年8月14日,县人民检察院、县妇女联合会经过充分沟通协商,结合实际,召开座谈会会签了《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意见》是全市首个出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文件,也是对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探索。

  《意见》确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人身及人格权益保障方面、文化教育权益保障方面、涉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益方面、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财产权益保障方面6个重点协作领域。建立了对接联系机制、定期会商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合调查机制、宣传联动机制6项工作机制。发现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可能被侵害的线索,县妇联将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并移送,检察机关则为涉及妇女维权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必要时,可提起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双方通过开展联合调查、专项组织活动、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助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2年以来,县检察机关紧盯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广泛收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食品安全、不良诱惑等监督线索。先后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及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推动开展安全专项监督30余次,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联合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人的帮教及家庭教育

  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今年4月,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对小丽(化名)违法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评估。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监管条件后,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了,但如何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勇敢闯未来,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办检察官发现,小丽的父母监护行为存在很大的问题,只有帮助其提升监护能力,才能彻底改变孩子今后的人生轨迹。承办检察官依法向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针对监护人存在的家庭教育缺位、监护管理缺失问题,提出了家庭教育整改建议。同时委托县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员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为期6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往往与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方式密切相关,大量未成年涉罪案件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能够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

  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建立联合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与县妇联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协助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建立1+2或N的帮教模式(即1名检察官+1名家庭指导员+1名心理咨询师等帮教模式),制作帮教档案移送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办公室,共同督促监护人加强法律知识、心理学等知识学习,帮助监护人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

  以法育人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9月13日,员额检察官胡万银在寨牙学校开展了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为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而鲜活的法治专题教育课。

  9月15日,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晓雯以“预防性侵害,守护美丽青春”为主题,给坳上学校的青少年上了一堂法治课。

  靖州检察院采取线上、线下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偏远乡镇学校全覆盖,开展活动20余次,覆盖近万名师生家长。这是2022年以来,靖州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为防止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和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家庭防线,增强农村家长的法治意识。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常态化开展“美家美妇大讲堂”“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联合法治宣传活动。

  检察官通过列举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实施校园欺凌会造成什么后果、如何远离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让学生及家长深刻认识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及影响,引导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侵害。该院还邀请学生、老师、家长、妇女儿童工作者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向参会人员介绍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检工作室、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增进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

  “针对网络时代下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诱惑多等问题,希望检察机关通过相关案例教学、法律宣讲来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辨别能力。”针对某村妇女主任提出的工作建议,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合力,做到对全县农村学校法治宣传全覆盖,形成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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