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省司法厅召开
第一次联席会议
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刘沁 李果)10月18日,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共商工作举措,正式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华堂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良性互动、密切协作,针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律师调解、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共同出台了近20项制度文件,携手共同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建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此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好做法、好经验的重要举措,对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朱玉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协作合力。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交流合作作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联席会议工作办法,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对于双方确定的重大事项,要充分运用“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述职”四步工作法定期调度,及时沟通对接,推进会商成果落到实处。
方华堂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积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本次会议精神加快落地。要在思想认识上始终做到同频共振。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全方位合作机制的重要意义,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携手打造良性互动的工作新格局。要在法治建设上始终做到同向发力。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一重点任务,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深化府院互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会议通过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席会议工作办法》,就推进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以及健全完善刑罚执行机制中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初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