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蓝”守护红色根脉
省检察院发布6件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该院通报6件检察公益诉讼入选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6件案例分别是: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革命老区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辖区内烈士陵园行政公益诉讼案、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工程兵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革命文物滕代远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诉黄某侵害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
湖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是伟人故里、将帅之乡、红色热土、革命摇篮、红色资源大省。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保护好红色资源,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近期,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围绕烈士纪念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红色资源保护“回头看”与纪念活动。其中,省检察院选取的6件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湖南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英雄烈士权益、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办案成效。用红色精神鞭策每一位中华儿女,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敬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风气。把缅怀之情融入新时代的使命中,走好新时代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