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汽油 由不得你
本报讯(通讯员 张月 向田)10月5日,沅陵县公安局北溶派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线索。10月6日,某商店内非法储存汽油,商店老板张某用1.5升装规格的塑料瓶分装成26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出于安全考虑,当场予以扣押,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原来,张某平时用油需求大,每次到加油站购买汽油会多买一些储存在自家的商店内。经询问,张某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